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21.“约瑟就去追赶他哥哥们,在多坍找到了他们”表他们沉浸在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中。这从“约瑟”和“他哥哥们”的代表,以及“多坍”的含义清楚可知:“约瑟”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4669节);“他哥哥们”是指从仁转向信,最后转向分离之信的教会(4665, 4671, 4679, 4680, 4690节);“多坍”是指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如刚才所述(4720节)。由此明显可知,此处这些话表示他发现他们沉浸在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中。
为叫人们知道“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是什么意思,我们就以制定并承认唯信为其基本原则的教会所教导的某些观念来加以说明。也就是说以下观念:人唯独因信称义;在这种情况下,一切罪都从他那里被抹除了;仅凭信,他甚至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能得救;得救仅仅是凭恩典蒙允许进入天堂;就连小孩子也能通过信得救;外邦人因没有信,故不会得救;此外还有许多其它观念。这些和其它类似观念就是属于唯信的基本原则的具体细节。不过,教会若承认信仰生活是它的基本原则,就会承认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因而承认仁与爱的行为;那么刚才所提到的这一切具体细节就会土崩瓦解;这个教会将承认重生,而非称义;论到重生,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3)
它也会承认,重生通过信仰的生活,而非与仁分离之信实现。它不会承认这时,一切罪都从人那里被抹除,而是承认蒙主的怜悯,他从罪中被撤回来,并被保守在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真理中;因此,这个教会将承认,一切良善皆来源于主,一切邪恶皆来源于人自己。它也不会承认人凭信仰甚至在生命最后一刻得救,而是凭与他同在的信仰生活得救。它不会承认得救仅仅是凭恩典蒙允许进入天堂,因为主从不拒绝任何人进入天堂;而是承认,如果人的生活不是能与天使在一起的那种,他就会自愿逃离天堂(4674节)。它不会承认小孩子能凭信得救,而是承认在来世,他们会被主教导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以这种方式被接入天堂(2289-2308节)。它也不会承认,外邦人会因没有信仰而不得救;而是承认,和其他人一样,他们所过的生活与他们同在,那些过着彼此仁爱生活的人会被教导信之良善,同样被接入天堂。那些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也渴望并相信这两点(2589-2604节)。许多其它具体细节也是如此。
制定并承认唯信为其基本原则的教会不可能知道何为仁爱,甚至不知道何为邻舍,因而不可能知道何为天堂。它会奇怪有人竟然说,死后生命的幸福和天堂的喜乐在于流入向他人意愿并行出良善的神性,并且由此而来的幸福和祝福超出人的一切觉知。它还会奇怪,对这种流注的接受绝无可能被赋予没有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没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任何人。使人得救的,是信仰的生活;主在马太福音(25:31至末尾)和许多其它经文中所明确教导了这一点。这也是为何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信经在末尾教导说:各人必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4137.“叫我可以欢乐、唱歌送你回去”表(出于自我思想)它(也就是“拉班”所表示的良善)原以为自己在真理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我送你回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我送你回去”是指它会在自由中使自己分离。但当处于这种状态时,它并没有使自己分离,这一事实从前面所述(4113节)明显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是拉班在“出于自我思想”他原以为自己会处于的状态下所说的话。因为出于人自己的想法相信,就是出于非真理相信,而出于主相信就是出于真理相信。此处所提到的状态是在真理方面的状态,这一点“欢乐、唱歌送回去”来表示;因为“欢乐”和“唱歌”论及真理。
在圣言中,“欢乐”(gladness,或译为快乐)和“欢喜”(joy,或译为喜乐)在各处被提及,有时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但当论述的主题是真理或对真理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乐或快乐”;当论述的主题是良善或对良善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喜或喜乐”。如以赛亚书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吃肉喝酒说。(以赛亚书22:13)
此处“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同一先知书:
在街上因酒而有呼喊;一切快乐变为荒凉,一切欢喜尽遭放逐。(以赛亚书24:11)
又:
耶和华救赎的人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远的喜乐必归到他们头上;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耶和华必安慰锡安;在其中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耶利米书:
我必使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因为地必成为荒场。(耶利米书7:34; 25:10)
同一先知书:
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又有人说: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的声音。(耶利米书33:11)
又:
欢喜快乐都从肥田和摩押之地被收拾了去。(耶利米书48:33)
约珥书:
粮食不是在我们眼前断绝了吗?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禁食的日子,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和欢乐的节期。(撒迦利亚书8:19)
凡不知道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含有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婚姻之人,可能会以为欢喜和快乐是一回事,因而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是为了强调或加重语气,所以其中一个词是多余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哪怕一个词的一笔一划都无不具有属灵之义。在所引用的经文,以及其它经文中,“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参看3118节)。“唱歌或歌唱”也论及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唱歌或歌唱”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5:1; 24:9; 26:1; 30:29; 42:10; 以西结书26:13; 阿摩司书5:23;等等)。
要知道,在主的国度中,一切事物要么涉及良善,要么涉及真理,也就是说,要么涉及爱的事物,要么涉及仁之信的事物。涉及良善或属于爱的事物被称作属天的;而涉及真理或属于仁之信的事物被称作属灵的。因为在圣言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所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并且在至高意义上是主自己;而主的国度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主自己就是里面有神性婚姻,并且天上的婚姻所源于的那一位;因而在圣言的每一个事物中都有该婚姻;这一点在先知书尤为明显,因为那里会重复提到同一个事物,只是换了换词而已。然而,这些重复绝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一个词表示属天之物,也就是与爱或善有关的事物,另一个词则表示属灵之物,也就是与仁之信或真理有关的事物。这一切表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主的国度,和至高意义上神性婚姻本身,也就是主以哪种方式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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